在人才政策一体化的趋势下,近日晋江重新梳理制定优秀人才认定管理和享受待遇相关规定,采取泉州市认定、晋江配套待遇的办法,实现人才标准与泉州并轨、人才政策与泉州融入,强化政策集聚人才效应,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,提高人才获得感。
去年以来,晋江启动实施人才生态链条提升工程,从城市、创业、人文三方面策划推进105个重点人才项目,全力打造人才引得进、留得住、过得好的发展生态、创业创新生态。在当前传统产业转型升级、新兴产业大力培育发展的关键节点,晋江及时对优秀人才政策进行调整,旨在撬动各行业各领域的优秀人才集聚晋江,助力晋江国际化创新型品质城市建设。
此次晋江发布的优秀人才认定管理和享受相关工作生活待遇规定中,扩大了人才认定对象范围,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四类,包括在晋江登记注册的媒体单位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本级国有股比超过50%的国有企业以及依法登记的事业单位(医疗教育除外)工作的优秀人才,同时将人才层次由原来的5个类别调整为7个层次。
按照此次人才新政,常年在晋江工作的第一至七层次人才的人才津贴标准,分别按每人每月15000元、10000元、8000元、5000元、3000元、1000元、500元发放,其中人才津补贴从过去最高的每人每月1万元提升到1.5万元。这些人才津贴由工作津贴和发展津贴两部分组成,其中工作津贴按照人才津贴总额的80%核拨发放给优秀人才个人,发展津贴按照人才津贴总额的20%计提,发展津贴专项用于人才健康体检、休假疗养、进修培训、红色教育、人才及其配偶双亲养老服务等。
此外,享受人才津贴的优秀人才,在晋江无自有住房并未曾在晋江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、2011年4月23日之后在晋江未曾有过房产登记记录及购房合同备案记录的,购房补贴标准分别按100万元、60万元、30万元、20万元、10万元、5万元、3万元发放,其中购房补贴从过去的最高80万元提升到现在的最高100万元。
据晋江市委人才办介绍,在这次人才政策调整中,为进一步推动人才评价权限向企业下放,为企业、为人才松绑,还扩大享受自主认定人才的企业范围,从产业领军企业向专精特新企业倾斜。企业自主认定人才按照三个类别享受工作津贴,分别为每人每月3000元、2000元、1000元,期限一年。
据悉,从2011年出台第一份人才政策至今,晋江累计核发优秀人才津补贴超1亿元,核定优秀人才购房补贴5570万元,人才政策的实施让晋江集聚了一大批优秀拔尖人才,包括国家“千人计划”专家6人、省“百人计划”专家24人、省ABC类高层次人才22人、省引进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187人以及本级优秀人才2706名,各级各类人才数量位居泉州各县市首位。
□记者 黄祖祥 通讯员 谢佩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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